浴室積水害客滑倒 台東康X飯店判賠30萬
【王吟芳/高雄報導】2013年11月15日09:59
高雄李姓男子2010年赴台東旅遊夜宿康X飯店時,因浴室積水滑倒受傷導致右大腿骨折,近3個月行動不便需人照顧,提告要求飯店與負責人連帶賠償50萬元,並依《消保法》加計1倍懲罰性賠償金。
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決飯店應賠償李男25萬元及5萬元懲罰性賠償金,合計30萬元確定。
李男求償項目包括醫藥費、看護費、精神慰撫金與3個月不能工作損失等,法院審理認為,飯店浴室欠缺防滑設施,未達安全標準,不符《旅館業管理規則》的要求,因而導致客人受傷,負責人陳男與飯店應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但李男明知地板濕滑仍未注意,應自負5成過失責任,判決飯店與負責人連帶賠償他25萬元,並審酌飯店在意外發生後立即將住客送醫急救等情況,僅判賠5萬元懲罰性賠償金。